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意見》(國辦發(fā)[2017]19號),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從2018年起選擇部分地區(qū)和企業(yè)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通過選擇有條件的地區(qū)和企業(yè)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健全全過程工程咨詢管理制度,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培養(yǎng)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yè),提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能力和水平,為全面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積累經驗。
全過程工程咨詢已在各省市試點實施,要求政府投資項目及試點單位的重點項目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非政府投資工程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在民用建筑項目中,鼓勵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后各省市如廣東、四川、廣西、江蘇等陸續(xù)印發(fā)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招標文件,
江蘇省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招標文件重點節(jié)選給大家!供參考!
江蘇省建設項目
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招標文件
(適用于:資格后審)
(2018.12.24討論稿)
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
使用說明
一、《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標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招標文件(適用于資格后審)》(以下簡稱《標準后審招標文件》)由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編制。適用于江蘇省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招標項目。
采用非電子方式進行招標的,可參照《標準后審招標文件》作相應修改后使用。
二、《標準后審招標文件》用相同序號標示的章、節(jié)、條、款、項、目,供招標人和投標人選擇使用;以空格標示的系由招標人填寫的內容,招標人應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具體化,無需填寫的在空格中用“/”標示;以“□”標識的,由招標人根據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勾選。
三、招標人按照《標準后審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的格式發(fā)布招標公告后,將實際發(fā)布的招標公告編入招標文件中,作為投標邀請,并同時注明發(fā)布媒介名稱。
四、《標準后審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標示的由招標人填空的內容、選擇性內容和可補充內容外,均應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選擇和補充內容由招標人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招標項目具體情況確定。
五、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應列明全部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標明投標人不滿足其要求即導致投標被否決的全部條款。
六、《標準后審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由招標人參照《江蘇省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試行)》以及招標項目具體情況自行編制。
七、《標準后審招標文件》第五章“投資人需求”由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編制,并與一至四章內容相銜接。
八、《標準后審招標文件》第五章“投資人需求” 中的“執(zhí)行的相關建設工程規(guī)范、規(guī)程和技術標準”由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編制。
九、《標準后審招標文件》為2018年版,將根據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各使用單位或個人對《標準后審招標文件》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可向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反映。
(項目名稱)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招標文件
標段編號: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第一章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項目名稱)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
案機關名稱)以 (批文名稱及編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
為 ,招標代理機構為 , 建設資金來
自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
件,現對該項目的 (標段名稱)進行公開招標,采用 資格后審 辦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參加投標,本次招標 □采用紙質招投標 □采用電子招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2.1.2建設規(guī)模:(擬建項目性能產能指標、工程特征、結構層次、建筑高度、道路橋梁寬度長度等)
2.1.3項目投資估算(概算): 萬元。
2.1.4咨詢合同估算價: 萬元。
2.1.5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期要求:總服務期 日歷天。
2.1.6其他: 。
2.2招標范圍:(應包括下列前六項業(yè)務中的三項及以上業(yè)務,且至少包含工程設計、工程監(jiān)理、造價咨詢三項中的兩項,無管理能力的建設單位還應當選擇項目管理。)
□項目策劃:
□工程設計:
□工程監(jiān)理:
□招標代理:
□造價咨詢:
□項目管理:(包括項目報批、勘察設計管理、合同管理、投資管理、進度管理、招標采購管理、現場管理、參建單位管理、驗收管理、運營保修管理以及質量、計劃、安全、信息、溝通、風險、人力資源等管理與協(xié)調)
□其他:(□規(guī)劃咨詢、□工程勘察、□BIM咨詢、□綠建咨詢、□工程檢測、□…)。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備的資質及其等級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全過程服務咨詢能力: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工程設計資質,具體為: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工程監(jiān)理 資質 專業(yè) 級及以上監(jiān)理資質或監(jiān)理綜合資質;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工程造價咨詢 資質;
投標人還應滿足下列條件:
(1)投標人是依法注冊登記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并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投標人沒有因騙取中標等違法違規(guī)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總負責人須具備: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或者工程類、工程經濟類高級及以上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總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總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擔任項目總負責人的:□必須為無在監(jiān);□允許設區(qū)市內有2項及以下在監(jiān)項目,但必須獲得在監(jiān)項目的建設單位的書面同意。
3.3項目咨詢機構其他管理人員要求:
□ 項目策劃負責人: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 工程設計負責人: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 總監(jiān)理工程師: 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 招標代理負責人: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 造價咨詢負責人: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 項目管理負責人: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 其他負責人: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備注:在投標人資質范圍內的專業(yè)咨詢,應配備符合現行法律、法規(guī)、與咨詢項目相適應的專業(yè)人員;不在投標人資質范圍內的專業(yè)咨詢,應配備具有工程建設類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
3.4 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總負責人的業(yè)績要求:
企業(yè)(或聯合體投標的牽頭方)承擔過類似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或類似單項工程咨詢服務(如項目策劃、工程設計、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監(jiān)理、項目管理);
項目總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或類似單項工程咨詢服務(項目策劃、工程設計、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監(jiān)理、項目管理);
類似單項工程咨詢業(yè)績必須是本次招標范圍內的。
全過程工程咨詢或單項工程咨詢類似業(yè)績認定標準: 。
【業(yè)績證明資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等;具體由招標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3.5投標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3)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
(4)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5)與本標段其他投標人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
(6)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投標人及其分包單位不得與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存在利害關系;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擬派項目總負責人必須由聯合體申請人的牽頭方委派;聯合體申請人的牽頭方必須滿足3.1項資質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設計、工程監(jiān)理、造價咨詢三項中的一項)。聯合體投標人還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方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xié)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方,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xié)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5)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擔保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方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擔保。以聯合體中牽頭方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擔保,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3.8其它要求: (如:投標人為前述人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要求等)。
4.評標辦法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獲取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2獲取方式:投標申請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選用: 。
5.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元,售后不退。
6. 投標文件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方式及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逾期遞交到指定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受。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8.其他:
8.1本次招標允許投標人以一家企業(yè)或聯合體的形式參與投標后,可以將不在本企業(yè)或聯合體各企業(yè)資質范圍內的業(yè)務分包給其它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yè)。
8.2
9. 監(jiān)督部門及電話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招標代理機構: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網 址: 網 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前附表與本章正文內容不一致的,以本章正文為準。
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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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款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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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列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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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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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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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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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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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
名稱: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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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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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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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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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項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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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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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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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估算額: 萬元。
資金來源:
出資比例:
資金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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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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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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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策劃:
□工程設計:
□招標代理:
□造價咨詢:
□工程監(jiān)理:
□項目管理:(包括項目報批、勘察設計管理、合同管理、投資管理、進度管理、招標采購管理、現場管理、參建單位管理、驗收管理、運營保修管理以及質量、計劃、安全、信息、溝通、風險、人力資源等管理與協(xié)調)
□其他:(□規(guī)劃咨詢、□工程勘察、□BIM咨詢、□綠建咨詢、□工程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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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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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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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期:_____________日歷天。其中:
□ 項目策劃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 工程設計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工程監(jiān)理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招標代理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造價咨詢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 項目管理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 其他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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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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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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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資控制目標:
本工程進度目標:
本工程質量目標:
本工程安全文明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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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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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資質條件、
能力和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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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1、投標人具備的資質及其等級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全過程服務咨詢能力: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工程設計資質,具體為: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工程監(jiān)理 資質 專業(yè) 級及以上監(jiān)理資質或監(jiān)理綜合資質;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工程造價咨詢 資質;
投標人還應滿足下列條件:
(1)投標人是依法注冊登記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并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投標人沒有因騙取中標等違法違規(guī)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2、投標人擬派項目總負責人須具備: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或者工程類、工程經濟類高級及以上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總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總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擔任項目總負責人的:□必須為無在監(jiān);□允許設區(qū)市內有2項及以下在監(jiān)項目,但必須獲得在監(jiān)項目的建設單位的書面同意。
3、項目咨詢機構其他管理人員要求:
□ 項目策劃負責人: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 工程設計負責人: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 總監(jiān)理工程師: 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 招標代理負責人: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 造價咨詢負責人: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 項目管理負責人: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 其他負責人:職稱: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 ;
【備注:在投標人資質范圍內的專業(yè)咨詢,應配備符合現行法律、法規(guī)、與咨詢項目相適應的專業(yè)人員;不在投標人資質范圍內的專業(yè)咨詢,應配備具有工程建設類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
4、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總負責人的業(yè)績要求:
□企業(yè)(或聯合體投標的牽頭方)承擔過類似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或類似單項工程咨詢服務(如項目策劃、工程設計、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監(jiān)理、項目管理);
項目總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或類似單項工程咨詢服務(項目策劃、工程設計、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監(jiān)理、項目管理);
類似單項工程咨詢業(yè)績必須是本次招標范圍內的。
全過程工程咨詢或單項工程咨詢類似業(yè)績認定標準: 。
【業(yè)績證明資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等;具體由招標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5、投標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3)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
(4)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5)與本標段其他投標人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
(6)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投標人及其分包單位不得與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存在利害關系;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6、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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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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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體投標應滿足下列要求: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擬派項目總負責人必須由聯合體申請人的牽頭方委派;聯合體申請人的牽頭方必須滿足1.4.1項投標人具備的資質及等級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設計、工程監(jiān)理、造價咨詢三項中的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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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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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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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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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提出疑問或澄清的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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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時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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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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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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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時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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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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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件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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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務文件部分:
□投標函及其附錄;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授權委托書;
□聯合體協(xié)議書;
□投標保證金交納確認函;
□投標人基本情況;
□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機構及人員配備及附件;
□業(yè)績資料及附件;
□榮譽、信用等級資料及附件;
□擬分包計劃表(如有);
2、技術文件部分:
□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實施方案。
采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招標投標,需從誠信庫中獲取的材料: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企業(yè)資質證書;
□企業(yè)開戶許可證;
□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工程類、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企業(yè)或項目總負責人類似業(yè)績(含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證明材料)(如有);
□……
采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招標投標,需提供掃描件的材料:
□投標保證金繳納憑證;
□項目總負責人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 年 月- 年 月)
(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等部門從事工程咨詢的技術人員不能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的,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企業(yè)類似業(yè)績、項目總負責人類似業(yè)績其他證明材料;
□榮譽、信用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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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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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費投標報價最高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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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萬元
□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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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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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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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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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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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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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的金額: 元
是否委托 代收代退:□是□否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電匯□轉帳支票□匯票□銀行保函□工程擔!豕こ瘫WC保險等
遞交方式:
采用銀行保函、工程擔;蚬こ瘫WC保險方式的,必須為無條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標有效期;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開具的無條件銀行保函或工程擔;蚬こ瘫WC保險原件(本項目不提供格式,以各機構的版本提供即可)遞交至 ,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裝入投標文件中。
采用銀行轉賬、電匯方式的,必須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匯到指定的投標保證金專用帳戶。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投標保證金核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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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允許遞交備選
投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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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遞交
□允許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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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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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實施方案暗標編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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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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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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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文件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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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投標文件由各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自行上傳至 “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投標文件備份遞交地點: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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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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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和地點和人員
|
開標時間:
開標地點:
參加人員及要求:
網上開標大廳網址:
各投標人須于投標截止時間前使用加密鎖自行登陸開標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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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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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投標文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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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投標人名稱后 分鐘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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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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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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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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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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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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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用。
□采用:
履約擔保的形式:
履約擔保的金額: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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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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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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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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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酬金可按各項專項服務的費用相疊加并增加相應統(tǒng)籌費用后計取。具體編制要求按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投標函附錄填報,招標范圍內專業(yè)項目未填報價的視為投標人對招標人的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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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項目概況
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標段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進行招標。
1.1.2本招標項目招標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3本標段招標代理機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4本招標項目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5本招標項目說明: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1.2.1本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及出資比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2本招標項目的資金落實情況: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范圍、服務期和工作目標
1.3.1本次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范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2本次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服務期: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3本標段的工作目標: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投標人資格要求
1.4.1投標人的應具備承擔本標段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1)資質條件: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項目總負責人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業(yè)績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信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接受聯合體投標的,除應符合本章第1.4.1項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要求外,還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方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xié)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方,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xié)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5)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擔保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方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擔保。以聯合體中牽頭方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擔保,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1.4.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3)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
(4)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5)與本標段其他投標人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
(6)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投標人及其分包單位不得與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存在利害關系;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1.5費用承擔
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fā)生的費用自理。
1.6保密
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yè)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1.7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1.8計量單位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9踏勘現場
1.9.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1.9.2投標人踏勘現場發(fā)生的費用自理。
1.9.3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fā)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9.4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huán)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2.招標文件
2.1招標文件的組成
招標文件的組成包括:
(1)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2)投標人須知;
(3)評標辦法;
(4)合同條款及格式;
(5)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執(zhí)行的工程建設相關規(guī)范、技術標準;
(6)投標文件格式;
根據本章第2.2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當招標文件相互之間發(fā)生矛盾時,以后發(fā)出的文件為準。
采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招標投標的,招標文件及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為數據電文形式,須使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提供的專用工具軟件編制。
2.2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fā)現內容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前,通過“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將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招標人通過“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發(fā)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問題的來源。如果澄清的內容影響到投標文件的編制,且澄清和修改發(fā)出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2.2.3投標人應及時通過“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標文件,未按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標文件編制的投標文件有可能無法遞交,或者有可能被評標委員會否決。
2.2.4未采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招標投標的,投標人采用書面方式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招標人采用書面方式將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發(fā)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3.投標文件
3.1投標文件的組成
3.1.1投標文件包括商務文件部分和技術文件部分。投標文件的組成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2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費投標最高限價及投標報價
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費投標最高限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投標報價應包含在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期內完成本招標文件所列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范圍全部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工作內容所需的所有費用。
3.3投標有效期
3.3.1投標有效期從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計算。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3.3.2在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結束前,出現特殊情況的,招標人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或撤銷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
3.4投標保證金
3.4.1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金額、形式,從投標企業(yè)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遞交投標保證金并將保證金繳納賃證編入標書相應位置。委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集中代收代退保證金的,投標單位可選擇到銀行柜臺、自助服務區(qū)自助機,或登陸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通過系統(tǒng)自行確認等三種方式辦理確認手續(xù),并打印出投標保證金到賬確認函作為保證金繳納證明以備查驗。編制投標文件時,將確認函掃描件編入標書相應位置。
3.4.2聯合體投標的,其投標保證金由牽頭方遞交,并應符合3.4.1的規(guī)定。
3.4.3招標人向中標人發(fā)放中標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人投標保證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投標人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2)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履約擔保;
(3)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
(4)中標人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
3.5投標文件中商務文件資料要求
3.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須附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等材料。
3.5.2“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機構人員組成”須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項目總負責人、其他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人員的資格證書、身份證、社保證明等材料。
3.5.3“業(yè)績資料表”須附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xié)議書等材料。
3.5.4“榮譽、信用資料表”須附獲獎證明或相關榮譽、信用證書(證明文件)。
3.5.5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本章第3.5.1項至第3.5.4項規(guī)定的表格和資料應包括聯合體各方相關情況。
采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招標投標的,3.5.1條款至條款3.5.4中所需材料,投標人須從“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信用庫中選擇相應的掃描件鏈接編入投標文件。投標人應及時更新“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企業(yè)信用庫,確保相關材料真實有效。
3.6備選投標方案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投標人不得遞交備選投標方案。允許投標人遞交備選投標方案的,只有中標人所遞交的備選投標方案方可予以考慮。評標委員會認為中標人的備選投標方案優(yōu)于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的投標方案的,招標人可以接受該備選投標方案。
3.7投標文件的編制
3.7.1投標文件須按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編制。
3.7.2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期、投標有效期、投標報價、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目標要求、技術標準和要求、招標范圍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其中,投標函附錄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招標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標人的承諾。
3.7.3采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招標投標的,投標文件為數據電文形式,須按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使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提供的專用工具軟件編制。投標文件應在封面、投標函、授權委托書加蓋使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可以接受的數字證書的電子印章。
3.8暗標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實施方案采用暗標評審的,投標人應嚴格按照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暗標編制要求編制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實施方案。
4.投標
4.1投標文件的簽章和加密
4.1.1投標人應對其投標文件簽章和密封。采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招標投標的,投標人應使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可接受的數字證書對其投標文件簽章和加密。
4.1.2未按本章第4.1.1項要求簽章和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2投標文件的遞交
4.2.1投標人應在本章第2.2.2項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采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招標投標的,投標人應在本章第2.2.2項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完成投標文件的傳輸遞交。投標截止時間前未完成投標文件傳輸的,視為未投標。
4.2.2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2.3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
4.3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4.3.1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采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招標投標的,投標人可以通過“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
4.3.3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條、第4條規(guī)定進行編制和遞交。
5.開標
5.1開標時間和地點
5.1.1招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開標時間和地點進行開標,所有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前參加開標會。采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網上開標的,所有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前登陸網上開標大廳參加開標會。
5.1.2投標人參加開標會人員要求:見前附表須知。
5.2開標程序
5.2.1招標人按下列程序進行開標:
(一)公布開標注意事項;
(二)公布投標人名稱;
(三)招標人隨機選取投標人抽取相關系數(如有);
(四)投標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遞交投標文件或解密投標文件;
(五)招標人開啟投標文件并唱標;
(六)公布開標記錄;
(七)投標人提出異議或咨詢(如有);
(八)招標人答復投標人提出的異議或咨詢(如有);
(九)開標結束。
5.3開標時出現下列情況的,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
(1)經檢查未密封的投標文件;或投標人未在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遞交投標文件的。
(2)采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招標投標的,經檢查數字證書無效或投標人未在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解密投標文件的。
6.評標
6.1評標委員會
6.1.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以及有關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七人及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6.1.2評標委員會設負責人一名,由評標委員會成員內部推舉產生。評標委員會負責人與評標委員會其他成員有同等的表決權。
6.1.3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1) 投標人或投標人的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2) 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jiān)督部門的人員;
(3)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4)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期滿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6.2評標原則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yōu)的原則。
6.3評標
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guī)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
6.4評標結果公示
6.4.1 招標人在收到評標報告后在與招標公告相同的發(fā)布媒介上對評標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6.4.2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評標結果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招標人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在作出答復前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7.合同授予
7.1定標方式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外,招標人依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不超過3個。
7.2中標人公告及中標通知
評標結果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招標人將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將中標人名稱、中標價和全過程工程咨詢總負責人等信息在與招標公告相同的發(fā)布媒介上予以公告,并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7.3履約擔保
7.3.1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guī)定的履約擔保格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聯合體中標的,其履約擔保由牽頭方遞交,并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guī)定的履約擔保格式要求。
7.3.2中標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項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視為放棄中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7.4簽訂合同
7.4.1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天內,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7.4.2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后,招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向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8.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
8.1重新招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重新招標:
(1)投標人少于3個的;
(2)評標委員會否決全部投標的;
(3)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況。
8.2不再招標
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3個的,屬于必須審批、核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報經原審批、核準部門審批、核準后不再進行招標。
9.紀律和監(jiān)督
9.1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
招標人不得泄漏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9.2對投標人的紀律要求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
9.3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
9.4對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9.5投訴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有權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
10.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第三章 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招標公告與本章評標辦法內容不一致的,以本章為準。
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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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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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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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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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評審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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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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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一致
|
投標文件的數據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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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可接受的數據電文格式,數字證書認證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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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體投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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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聯合體協(xié)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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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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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有關暗標的編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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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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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個投標文件及有效報價
(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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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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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評審
標準
|
營業(yè)執(zhí)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資質等級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項目負責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聯合體投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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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規(guī)定
|
業(yè)績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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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譽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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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響應性
評審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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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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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guī)定
|
服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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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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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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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低于成本
2、不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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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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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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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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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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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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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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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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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本章“評標辦法”第3.2.2條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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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條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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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列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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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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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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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部分
≤30分
|
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實施方案含項目總負責人答辨:≤30分
|
商務部分
≥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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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負責人:≤7分
|
咨詢機構其他人員:≤25分
|
投標報價:≥28分
|
業(yè)績:≤6分
|
信譽、信用:≤4分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算術平均值為A,評標基準價=A×K。
K值在投標文件開啟前由投標人推選的代表(或由招標人在網上開標大廳中)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抽取范圍為92%-98%(92%、93%、94%、95%、96%、97%、98%)。
計算算術平均值A時,若7≤有效投標文件<10 家時,應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若有效投標文件≥10家,應去掉其中的兩個最高價和兩個最低價。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算術平均值為A,最高投標限價為B,則: 評標基準價=A×K1×Q1+B×K2×Q2;K1 的取值范圍為 95%~98%;K2值的取值范圍為92%-98%(具體數值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Q2=1-Q1,Q1的取值范圍為10%,15%,20%,25%,30%;K1、K2、Q1值在投標文件開啟前由投標人推選的代表(或由招標人在網上開標大廳中)隨機抽取確定。
計算算術平均值A時,若7≤有效投標文件<10 家時,應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若有效投標文件≥10家,應去掉其中的兩個最高價和兩個最低價。
□方法三:以最高投標限價為A, 評標基準價=A×K。
K值在投標文件開啟前由投標人推選的代表(或由招標人在網上開標大廳中)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抽取范圍為85%-95%(85%、86%、87%、88%、89%、90%、91%、92%、93%、94%、95%)。
注:
1、評標價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的,為無效投標文件。
2、采用何種計算方法在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3、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簽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但評標過程中的計算錯誤可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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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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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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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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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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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實施方案(含項目總負責人答辯)評分標準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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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總綱評價(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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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總綱內容齊全、結構完整、重點突出、符合規(guī)范,針對性強。
優(yōu):4-6分
②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總綱內容齊全、符合規(guī)范、結構較完整、重點較突出、針對性較強,良:3-4分
③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總綱內容齊全、符合規(guī)范,結構較完整、重點突出性一般、針對性一般,中:2-3分
④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總綱內容不全、結構不完整、重點不突出、針對性差,差:1-2分
⑤無內容,或有重大漏項,或違反規(guī)范嚴重,無:0分。
|
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組織方案(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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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組織方案的項目組織架構、項目管理體系、擬投入的資源配置科學、合理、高效,制度建設規(guī)劃針對性強,優(yōu):2.5-3分;
②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組織方案的項目組織架構、項目管理體系、擬投入的資源配置較科學、合理,制度建設規(guī)劃針對性較強,良: 2-2.5分;
③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組織方案的項目組織架構、項目管理體系、擬投入的資源配置一般,制度建設是否規(guī)劃到位,針對性一般,中:1.5-2分;
④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組織方案的項目組織架構、項目管理體系、擬投入的資源配置較差,制度建設規(guī)劃針對性差,差:1-1.5分;
⑤無內容,或有重大漏項的,得0分。
|
□項目策劃
|
①項目策劃總則;
②項目策劃團隊的組成;
③項目策劃主要工作內容;
④項目策劃工作流程及溝通對象;
⑤項目策劃專業(yè)技術評估報告編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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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標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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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面的招標工作組織計劃;
②項目組成員組成;
③實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④重點工作進度與質量的控制;
⑤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
|
□工程設計
|
①工程設計總則;
②工程設計團隊的組成;
③工程設計主要工作內容;
④工程設計工作流程及溝通對象;
⑤工程設計實施要求與文件管理。
|
□工程監(jiān)理
|
①監(jiān)理大綱內容齊全、結構完整、重點突出、符合規(guī)范、針對性強;
②質量控制方案、進度控制方案、投資控制方案、安全控制方案、合同與信息管理方案、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協(xié)調方案針對性強、要點明確、措施得當;
③規(guī)范圍擋、控制揚塵、治污減排、降低噪音等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控制方案針對性強、要點明確、措施得當;④保修階段監(jiān)理方案針對性強、要點明確、措施得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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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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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造價咨詢整體方案;
②造價咨詢主要工作內容;
③造價咨詢團隊的組成;
④造價咨詢工作流程;
⑤造價咨詢文件管理與編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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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管理
(本次招標所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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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項目管理整體方案;
②項目管理團隊的組成;
③項目管理主要工作內容;
④項目管理工作流程及溝通對象;
⑤項目管理文件管理與編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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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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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合同與信息管理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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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項目合同與信息管理方案要點明確,措施得當,針對性強;優(yōu):3.5-4分;
②項目合同與信息管理方案要點較明確,措施較得當,針對性較強;良:3-3.5分;
③項目合同與信息管理方案要點明確性、措施得當性、針對性一般;中:2-3分;
④項目合同與信息管理方案要點明確性、措施得當性、針對性差;差:1-2分;
⑤無內容,或有重大漏項的,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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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負責人答辯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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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項目總負責人在評標環(huán)節(jié)現場限時回答評標委員會提出的問題(以書面暗標方式)。
優(yōu):2.5-3分;良:2-2.5分;中:1.5-2分;差:1-1.5分;無:0分
|
備注:
1、 上述“□”項評分因素由招標人根據項目的招標范圍在招標文件中選擇,并根據項目特點對各評分因素適當細化標分標準;“□”分值合計應小于等于14分,按照優(yōu)、良、中、差、無,分檔設置,合理分配分值,每項分值原則上按以下設置:2分≤每項分值≤4分。
2、 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分點不得分外,最低分值不得低于評分點分值的70%。
2、如不設“項目總負責人答辯”,則該項3分加在投標報價評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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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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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團隊
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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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負責人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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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項目總負責人情況及取得的專業(yè)類別、技術職稱級別、崗位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經歷等,招標人應明確具體的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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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除項目總負責人以外)的配置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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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業(yè)務負責人配置情況(7分)
①項目策劃負責人情況
②工程設計負責人情況
③招標代理負責人情況
④工程監(jiān)理負責人情況
⑤造價咨詢負責人情況
⑥項目管理咨詢負責人情況
⑦其他咨詢專業(yè)負責人情況
2、各專業(yè)人員配備情況
□項目策劃專業(yè)人員配置情況(18分)
①項目策劃負責人情況
②項目建設方案設計人員情況
③項目環(huán)境影響等評估人員情況
④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人員情況
⑤項目策劃其他人員情況
□工程設計專業(yè)人員配置情況(18分)
①工程設計負責人情況
②建筑設計專業(yè)人員情況
③結構設計專業(yè)人員情況
④設備設計專業(yè)人員情況
⑤其他設計專業(yè)人員情況
□招標代理組專業(yè)人員配置情況(18分)
①招標代理組負責人情況
②招標文件編制人員情況
③招標控制價(含工程量清單)編制人員情況
④招標代理其他人員情況
□造價咨詢專業(yè)人員配置情況(18分)
①工程造價咨詢負責人情況
②土建造價咨詢專業(yè)人員情況
③市政造價咨詢專業(yè)人員情況
④安裝造價咨詢專業(yè)人員情況
⑤其他造價咨詢專業(yè)人員情況
□工程監(jiān)理專業(yè)人員配置情況(18分)
①總監(jiān)理工程師情況
②土建監(jiān)理工程師人員情況
③市政監(jiān)理工程師人員情況
④安裝監(jiān)理工程師人員情況
⑤其他監(jiān)理人員情況
□項目管理專業(yè)人員配置情況(18分)
①項目管理負責人情況
②項目設計管理人員情況
③項目質量、進度、安全管理人員情況
④項目投資管理人員情況
⑤招標(采購)管理人員情況
⑥項目合同與信息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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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第(2)項各專業(yè)人員配備情況評分內容由招標人根據項目發(fā)包范圍和內容需要選擇,并根據項目特點明確具體的細化標分標準;
2、投標人得分為第(1)項和第(2)項(以項目策劃、工程設計、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監(jiān)理、項目管理中最高得分計算)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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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
評分
≥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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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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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偏離評標基準價的,投標報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1%扣 0.6分,投標報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1%扣0.2分,偏離不足1%的,用插入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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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績
評分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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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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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yè)具有全過程工程咨詢類似服務業(yè)績,且業(yè)績服務內容與本項目發(fā)包范圍內容有3項及以上符合的,得3分。
2、企業(yè)具有全過程工程咨詢類似服務業(yè)績,且業(yè)績服務內容與本項目發(fā)包范圍內容只有2項符合的,得2.5分。
3、企業(yè)具有全過程工程咨詢類似服務業(yè)績,且業(yè)績服務內容與本項目發(fā)包范圍內容只有1項符合的,得2分。
4、企業(yè)承擔過類似及以上的單項(或□項目策劃、或□工程設計、或□招標代理、或□造價咨詢、或□工程監(jiān)理、或項目管理)工程咨詢業(yè)績,且在本次招標范圍內的,得1分。
類似及以上單項工程咨詢業(yè)績規(guī)模認定標準: 。
【業(yè)績證明資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等;具體由招標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備注:
1、企業(yè)業(yè)績限評1項,以得分最高的計取。
2、本次投標采用聯合體方式投標的,只計算聯合體牽頭方的業(yè)績計分。
3、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承擔過的業(yè)績分值計算方法為:牽頭方按該項分值的100%記取、參與方按該項分值的60%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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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項目總負責人業(yè)績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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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總負責人具有類似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業(yè)績,且業(yè)績服務內容與本項目發(fā)包范圍內容有3項及以上符合的,得3分。
2、項目總負責人具有類似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業(yè)績,且業(yè)績服務內容與本項目發(fā)包范圍內容只有2項符合的,得2.5分。
3、項目總負責人具有類似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業(yè)績,且業(yè)績服務內容與本項目發(fā)包范圍內容只有1項符合的,得2分。
4、項目總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單項工程咨詢業(yè)績,且在本次招標范圍內的,得1分。
類似工程咨詢業(yè)績規(guī)模認定標準: !緲I(yè)績證明資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等;具體由招標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備注:
1、項目總負責人業(yè)績限評1項,以得分最高的計取。
2、本次投標采用聯合體方式投標的,只以聯合體牽頭方的業(yè)績計分;
3、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承擔過的業(yè)績分值計算方法為:牽頭方按該項分值的100%記取、參與方按該項分值的60%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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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和項目總負責人業(yè)績:
□可以兼得。
□不可以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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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信用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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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榮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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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項:投標人在近五年(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則為牽頭方)獲得國家、省級和設區(qū)的市級的政府或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級行業(yè)協(xié)會所頒獎項設置計分項
2、信用:以投標人最近一期(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則為牽頭方)獲得國家、省級和設區(qū)的市級的政府或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級行業(yè)協(xié)會所評定的信用等級設置計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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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以實施方案得分高的優(yōu)先;如果實施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評標委員會采用抽簽方式確定中標候選人順序。
評標委員會對于投標人未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項規(guī)定提供的信用資料將不予認定。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分值構成
(1)技術部分:包括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實施方案及負責人答辯,分值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商務部分:包括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項目總負責人、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機構人員(其他人員)、投標報價、業(yè)績與信譽,分值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評標基準價計算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 技術部分評分標準:包括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實施方案及負責人答辯,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 商務部分評分標準:包括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項目總負責人、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機構人員(其他人員)、投標報價、業(yè)績與信譽,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3.1評標準備
3.1.1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簽署《評標聲明書》,并共同推選一名評標委員會負責人負責評標活動的組織領導工作。
3.1.2招標人應向評標委員會提供與評標有關的工程項目信息、數據和資料,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不得帶有不公正、影響或排斥某些投標人的情況。
3.1.3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獨立研讀招標文件。對招標文件中存在的問題的處理應由評標委員會討論決定。評標委員會可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說明,但澄清、說明不得改變招標文件的實質內容。
3.2初步評審
3.2.1形式性評審
評標委員會根據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評審標準,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無效標處理。
3.2.2資格評審
評標委員會根據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評審標準,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無效標處理。
3.2.3響應性評審
評標委員會根據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評審標準,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無效標處理。
3.2.4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項報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項報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項報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2.5澄清、說明或補正
在初步評審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當就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要求投標人進行澄清、說明或補正,澄清、說明或補正按照本章第3.4款的規(guī)定進行。
3.2.6投標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重大偏差,視為未能對中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相應,應當作為無效投標予以否決:
(1)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的公章;
(2)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未加蓋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簽字)的;
(3)投標函加蓋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簽字),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沒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書(原件)的;
(4)投標人及項目總負責人資質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不滿足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
(5)組成聯合體投標未提供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xié)議的;
(6)在同一招標項目中,聯合體成員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
(7)投標報價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的;
(8)同一投標人提交兩個及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或者投標報價的,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9)未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計價方法進行投標報價的;
(10)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的;
(11)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期限的;
(12)明顯不符合技術規(guī)范、技術標準的要求的;
(13)投標文件提出了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或招標人不能接受的咨詢服務費用結算和支付辦法的;
(14)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電子投標文件,或者投標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標文件明確的投標文件解密失敗的補救方案補救不成功的;
(15)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以及投標文件制作過程出現了評標委員會認為不應當雷同的情況的;
(16)以他人的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17)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實施方案存在明顯技術錯誤、或者不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暗標要求的;
(18)投標文件關鍵內容模糊、無法辯認的。
3.3詳細評審
3.3.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分因素和評分標準,對投標文件的技術文件和商務文件進行評審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各項分值計算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2技術文件評審內容包括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實施方案,評分分值計算應按評標委員會成員打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3.3.3商務文件評審內容包括投標報價、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機構人員、業(yè)績、榮譽與信用等級,評分分值分值應由評委會共同確認。如存在爭議,按本章3.6條處理。
3.4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補正
3.4.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以書面形式或者通過“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4.2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4.3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5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直接確定中標人
3.5.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在推薦中標候選人時,應遵照以下原則:
(1)評標委員會按照最終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據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中標候選人數量,將排序在前的投標人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2)如果評標委員會根據本章的規(guī)定作無效標處理后,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且少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中標候選人數量的,則評標委員會可以將所有有效投標按最終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為中標候選人向招標人推薦。如果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所有投標。
3.5.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的,評標委員會按照最終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確定排名第一的投標人為中標人。
3.5.3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評標報告應當由全體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招標人將在規(guī)定時間內抄送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備案。
3.6評標爭議處理
3.6.1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應獨立評審,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3.6.2評標委員會對需要全體成員共同確認的重大事項各成員意見不一致的應進行表決。表決事項經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超過半數以上同意視為有效,表決不得違背法律、法規(guī)和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采用“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招標投標的,表決可以通過“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進行。
3.6.3本評標辦法中需要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共同確認的重大事項是指:
(1)按本章3.2條款投標做廢標處理的;
(2)按本章3.3條款投標人有關資格、業(yè)績等認定的;
(3)按本章3.4條款要求投標人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4)其他有可能影響評標結果、可能對投標人產生不公、或者可能影響招標人利益的。
3.6.4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書面決議或評審結論持有異議的,應當書面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拒絕在書面決議或評標報告上簽名且不陳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書面決議或評標結論。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做出說明。
3.6.5評標委員會形成的最終評審結論,應能體現大多數評委的評審意見,如有超過二分之一的評委提出異議的,應當當場重新評審。